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奖学金处通知,现将2024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2023级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生
二、考核方式
年度评审将全面考核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、汉语能力和综合表现,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评审建议:提供全额奖学金、部分奖学金或停发奖学金。
1.学习成绩
考查范围包括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。
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资格者,其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"优秀"水平(85分);
享受部分奖学金资格者,其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"良好"水平(80分),其中成绩低于"良好"水平的科目不超过2门且不得有不及格科目。
2.汉语能力
2023级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奖学金生汉语能力要求分别为:
2024年:不低于HSK(五级)180分;
2025年:不低于HSK(五级)240分;
2026年:不低于HSK(六级)180分。
每年须参加新的HSKK(中级)考试,成绩报告仅作参考。
3.综合表现
考查范围包括学习成绩总排名、学习态度、行为表现、活动参与积极性和考勤情况等。
三、提交材料
参加年度评审的奖学金生,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,将以下材料交至海汇楼206办公室。
①《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表》(填写时请参照填写说明);
②包含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、第二学期期中成绩的成绩单(如有),需要学院盖章;
③最新HSK、HSKK成绩单。
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停发其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:
1.触犯法律法规及校规并受到处分的;
2.各科平均成绩未达到良好水平的;
3.申请转学或休学的;
4.不参加年度评审的;
5.无故不参加HSK和HSKK考试;
6.停发奖学金的其他情况。
五、在学习期限内,被停发奖学金和获得部分奖学金的学历生如达到优秀或良好水平,可在下次年度评审中获得全额或部分奖学金资格。
六、6月底前,评审建议结果将在海汇楼二楼宣传栏进行公示,并上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。8月底前最终评审结果将发布。
国际教育学院
2024年2月29日